本文转自:黔南日报股E融
罗甸
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股E融
本报讯(罗甸县融媒体中心 陈璘珏 朱柳柳) 近日,罗甸县林业局接到群众来电称在县城东风桥附近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猛禽,接到电话后,罗甸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经鉴定,该猛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
现场勘查发现,游隼翅膀存在轻微伤痕,身体较为虚弱,推测可能在捕猎过程中撞击硬物导致受伤。工作人员将其带回罗甸县林业局股E融,进行了伤口消毒、营养补充等专业救护,工作人员悉心照料,密切观察游隼的身体状况。
经过精心调养,游隼逐渐恢复活力,为确保其能够适应野外环境,罗甸县林业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游隼的飞行能力、捕食状态等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其健康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游隼放归自然,放归瞬间,游隼振翅高飞,迅速融入山林,矫健的身姿展现出良好的野化状态。
游隼属于中型猛禽,飞行速度极快,被誉为“鸟类中的战斗机” ,2021年,游隼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23年,被纳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相关国际贸易被明确禁止。
“此次救助工作的顺利完成,离不开群众日益增强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罗甸县林业局林政股负责人说。
近年来,罗甸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在野生动植物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持续发力,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县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改善,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截至目前,罗甸县已成功救助海南虎斑鳽、褐翅鸦鹃、红腹锦鸡、池鹭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珍稀蕨类植物桫椤也得到妥善保护。
下一步,罗甸县林业局将继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护意识股E融,加强日常巡查与监测,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生态平衡,守护好罗甸的绿水青山与多样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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